医学院教学岗

职位描述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被解除公职或受过处分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二、相关待遇
(一)新进教职工实行结构性薪酬待遇,按照薪级结构工资执行;特殊人才,年薪一人一议;
(二)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绩效考核办法,业绩突出者每年享受2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教科研绩效;
(三)应届毕业生享受青岛市和西海岸新区的研究生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为每人每年1.2万元,连续发放3年;
(四)符合西海岸新区人才引进新政的,5年内购买新区商品房,安家费按照硕士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五)学校可为新区无住房教职工提供提供临时周转房或者发放临时租房补贴;学校建有人才公寓,所有入职人才均可享受学校80-140平米左右人才公寓政策;
(六)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入学问题;
(七)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享受在职国内外访学资助、春节福利、中秋节福利、教师节福利、免费体检等福利待遇;
(八)学校每年划拨专项师资培训经费,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工作坊、学术会议、访学研修,助力教师与学校的共同发展。

学校将根据应聘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工作小组将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
学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完整个人简历、毕业证、学历证、职称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本科硕士成绩单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面试(试讲)。
录用:
面试(试讲)通过后,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职手续。
职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高校教学经验或讲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专业要求:
基础医学(解剖/生理)4人
基础医学(病原微生物/免疫方向)1人
护理学5人
口腔医学4人
口腔医学技术2人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4人
医学类(儿科学/运动医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等)2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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